今天下午,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海南省完备人才住房、购车政策新闻吹风会。省委人才发展局、省寄居建厅、省公安厅涉及负责人与会,就近期新的实施的《关于更进一步完备人才住房政策的补足通报》《关于更进一步完备人才购车的补足通报》两项政策展开全面理解和了解阐述。其中,《关于更进一步完备人才购房政策的补足通报》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备了人才住房政策:一是实际引入并在海南工作但仍未落户的各类人才,其家庭成员(不含本人、未婚及未成年子女)中最少1人在海南省总计交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,且家庭成员皆在海南无房的,本人可申请人出售1套住房。